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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管理≠人情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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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性化管理?我們認為人性化管理是在一套行之有效的完善制度框架下實施的一套貼近人性的操作管理,也就是說,企業在日常的管理中關注、關懷員工,尊重員工、信任員工、愛護員工、激勵員工,合理安排員工的工作,明確員工的工作目標,充分調動每位員工的工作熱情,培養員工的主人翁責任感,讓員工有家的溫馨和關懷,將這種熱情轉化到實際工作之中,從而合理地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并且持續保持和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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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明白,人是有惰性的,這是“天性”!沒人管、沒工作壓力、沒工作目標時,人容易懶散,容易原諒和將就自己;人有了目標和追求,才會有工作的渴望與動力。企業怎樣管理員工不致產生惰性,又不失工作熱情,這就要求我們的企業在用完善的制度管理員工時,營造寬松的文化氛圍。企業應尊重員工的本性順其自然進行引導,利用習慣進行管理,在言傳身教中規范員工的行為;從企業和員工的角度考慮問題,在保證企業經濟發展的同時,充分了解每位員工的想法,關注員工的創新能力,給員工一個展示才能的舞臺,使員工在干好本職工作之余,能夠發揮更大的工作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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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性化管理正越來越被普遍應用時,值得我們清醒的是:莫將人性化管理與人情化管理混為一談!因為這兩種管理方式其結果是截然相反的。人情化管理沒有以制度作為管理依據,只憑管理者個人主觀好惡進行管理,你好我好大家好,上下一團和氣,不按流程、標準、規定做事,于是工作討價還價有之,工作得過且過有之,犯了過失請人說情有之,有些人只要不涉及到自己利益,一般不聞不問;如果按有關規定辦事,那就很容易得罪當事人,那又何必呢?懲治大棒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最后導致員工缺乏工作激情,規章制度得不到遵守,工作效率不升反降,造成人浮于事、暮氣沉沉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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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得好“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人性化管理是在制度完善基礎上的管理,它不能脫離制度獨立存在。為人可以有情,管理必須無情。作為一個企業管理者,要建立自己符合企業、組織根本利益正確及明確的價值標準,并通過獎罰手段具體的實施明白無誤地表現出來。企業管理要給員工以公平感,有時可以說只要公平了,即使有些不合理的東西員工也能忍受;而分工不明,職責不清,制度缺失,那滋生惰性將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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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今后的企業管理中,我們要繼續建立和完善切合企業實際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合理的企業實施、考核評價體系,檢查企業管理成效,改進工作存在的不足,樹立新的、更高的目標,使企業在市場經濟競爭中更有持續的后勁,這才是我們一直不懈進取的管理之道。 ?(魏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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